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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
发布时间:2023-11-02

  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)的相关要求,现对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示。

  1、建设项目概况

  建设项目名称:年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扩建项目;

  建设性质:扩建;

  建设内容: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征用地,利用厂区内预留用地新建四层车间一座,建筑面积2576m2,布置新增一条三乙酸甘油酯生产线,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扩产5万吨三乙酸甘油酯的生产能力。

  建设单位: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;

  建设地点:如皋市长江镇兴港路39号;

  项目投资:总投资26069.90万元;

  2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

  (1)废水: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,与工艺废水、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、真空机组废水、废气处理设施废水、初期雨水、冷却塔排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,处理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,尾水经中心河最终排入长江。项目废水水质、水量均在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可接纳范围内,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。

  (2)废气:扩建项目有组织废气为三乙酸甘油酯生产线工艺废气、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危废仓库废气,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,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。

  (3)噪声: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降噪,主要噪声源对外环境的影响均符合区域环境功能要求,各厂界评价点噪声预测值符合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类标准要求,对声环境影响较小。

  (4)固废:项目建成后全厂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。

  3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

  (1)废水: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,与工艺废水、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、真空机组废水、废气处理设施废水、初期雨水、冷却塔排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,处理后接管至如皋市富港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,尾水经中心河最终排入长江,对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
  (2)废气:扩建项目三乙酸甘油酯生产线工艺废气经新增一套“二级碱液喷淋塔+二级水喷淋塔”处理,通过新增一根3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;1#罐区乙酸储罐呼吸废气经一套“一级碱喷淋塔”处理后无组织排放;2#罐区醋酐储罐呼吸废气经一套“一级碱喷淋塔”处理后无组织排放;污水处理站废气、危废仓库废气经一套“一级碱喷淋塔+二级活性炭”处理后,通过现有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。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密封措施及收集措施,降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量,确保厂界达标,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。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,环境影响可控。

  (3)噪声: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进料泵、输送泵、真空泵、风机等设备,主要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、大型设备安装减震器、厂房隔声、加强维护等措施,控制厂界噪声达标。

  (4)固废: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,生活垃圾环卫清运。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,不会造成二次污染。

  4、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
 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;符合各类规划要求;项目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和经济可行,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对外环境影响较小,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类别,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;项目拟采取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到位,环境风险可控;项目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。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,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,从环保的角度论证,项目在现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。

  5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

 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见网络链接:https://www.aliyundrive.com/s/cFtj5GsisPS 查阅环评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,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,可与联系人联系。

  (1)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
  建设单位名称:江苏瑞佳新材料有限公司

  联系人:郭鹏程   联系电话:0513-69887669

  联系地址:如皋市长江镇兴港路39号

  E-mail:583773982@qq.com

  (2)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

  环评单位名称:南京博环环保有限公司

  联系人:董工   联系方式:025-83179600-802

  联系地址:南京市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503室

  E-mail:bohuan@bhhbnj.club

  6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 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(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,自厂界外延2.5km的矩形区域),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,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、社会关注程度,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:①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②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;③认为该地区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;④是否知晓本项目;⑤施工期间,最需要注意的问题;⑥本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是否有效;⑦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;⑧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管理工作的建议和要求。

  7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
 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(见网络链接链接:https://www.aliyundrive.com/s/E3yLys2AKqv),通过邮寄信函(以邮戳日期为准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并请注明发表日期、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  8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
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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